UM E-Theses Collection (澳門大學電子學位論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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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在澳門的保障 : 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中心
- Chinese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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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大多數國家的憲法,其最高價值理念在於人性尊嚴的保障。一百多年前 Warren 及Brandeis 的“The Right to Privacy”,提倡個人有獨處和不受他人干擾的權利,亦即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隱私權。不過,隨着科技發展和電腦的發明,爲人類帶來便捷生活的同時,卻是一連串對傳統法律體系的衝擊。這一種對隱私權的侵害,已經引起了國際社会的不安,於是各國及組纖團體紛紛制定保護隱私權的相關法規。 隨着政府和企業團體以電腦對居民的個人資料进行自動化處理,涉及個人人身的资料已不再是人格權的一種的隱私權所能涵蓋,相應於傳統的隱私權的保護已不足保障個人對於自己的有關資料的掌握及運用。在資訊强勢的社會中,單從人格權是無法凸顯它的時代意義。因此,有必要賦予當事人對屬於自己的資料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權限,那就是“資訊自決權”概念的興起。 電腦令人類和人的尊嚴被渺小化,個人资料電腦處理後,已沒有所谓的“不重要”的資料。更可怕的是電腦資料相互連線中整合後,可能将某人的资料完全塑造成另一个與本人完全不符的虚擬影像,對人格權造成重大的傷害,所以必须立法去限制個人资料被不當收集。每當涉及處理個人资料時,應限制其利用、目的要明確,以及設立適當的安全措施。 爲了加強保護澳門居民的隱私權益,立法會制定了第 8/2005 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本論文會以該法作爲核心,探討隱私權在澳門的保障。論文首先是闡明研究動機、範圍及架構等作一初步介紹,接着是分析隱私權的法律概念和歷史来源,另外,亦會介紹隱私權在中國內地和澳門的保護情况。其次,就是探討在科技的影響下,隱私權如何發展至個人資訊的控制,即是资訊自決權。 再來是本研究的重點,第一個部分是介紹個人资料保護的概念,第二部分以《個人资料保護法》的規定作爲骨幹,詳細分析資料當事人的概念,以及當事人可享有的權力類型的法律依據。第三部分是透過國際法及外國立法例探討個人资料保護的方向,從而審視和歸納澳門的資料保護原則。第四部分則是針對個人资料的收集及處理的正當性作出分析,以及禁止收集的原則。最後,就是檢閱《個人资料保護法》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的國際立法趨勢以及能否赋予給我們充分的權利去抗衡個人资料的不法侵害。 關鍵詞:隠私權、資訊自決權、個人資料保護
- Issue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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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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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芷娟
- Facu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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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ulty of Law
-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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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
- Su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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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cy, Right of
隱私權及其法規
Privacy, Right of -- Macau
隱私權及其法規 -- 澳門
Data protection -- Law and legislation
數據防護 -- 法規
Data protection -- Law and legislation -- Macau
數據防護 -- 法規 -- 澳門
-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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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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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cation
- 1/F Zone C
- Library URL
- 99100361239970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