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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陳軒志
Title
從國家安全定義的啓思
Journal Name
灣區法治
Pub. Info
2024年12月, 創刊號, 第141-152頁
Link
https://www.macaudata.mo/showbook?bno=j640001
Keyword
國家安全;定義;重大利益;狀態能力
Abstract
經第8/2023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引入了“國家安全”的定義,定義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2條,從法理上而言,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本質上就是為祖國的國家安全服務,法益是同一個,符合一體化的概念。定義對法律作出了主要的限制,產生統一的操作性概念,在一個具體的規範性文件中約束(法律)解釋者。“國家安全”定義的四個方面含義:(一)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的安全,涵蓋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二)國家安全是一種狀態,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亦沒有內在的動亂和失序的狀態;(三)國家安全的因素是相對和動態的,現實世界沒有絕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因素常在,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四)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不斷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建設,防範和化解風險因素和實質危害。定義的意義深遠,所涉及範圍廣泛,因此,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定了多個與新《維護國家安全法》相配套的重要法律,但仍有必要參考內地陸續公佈的與《維護安全法》相關的其他法律加強立法。 段落標題: 1. 序言 2. 國家安全的定義 3. 細看“國家安全”定義 3.1. 狀態”方面 3.2. 能力”方面 4. 澳門法制建設與 “國家安全”定義 4.1. 《保護國家秘密法》 4.2. 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 4.3. 澳門特別行政區《網絡安全法》、《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等法律 5. 國家安全定義與內地最近公佈或草擬的法律 6.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