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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 Author
- 姜雪蓮
- Title
- 《澳門信託法》第18條的適用問題淺析
- Journal Name
- 澳門法學
- Pub. Info
- 2024年6月30日, 總第56期, 第2期, 第134-145頁
- Link
- https://fll.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5/05/%E5%A7%9C%E9%9B%AA%E8%93%AE.pdf
- Keyword
- 利益歸入;利益衝突;注意義務;忠實義務;損害賠償
- Abstract
- 《澳門信託法》第18條規定了受託人的忠誠義務,在理解與適用上,第一項禁止的內容可以細化為受託人與信託財產自我交易、信託財產間交易、受託人的競業行為、使用基於受託人地位取得資訊。受託人利用屬於信託的機會,應對“受託人”擴大解釋,將與受託人的利害關係人的交易包含其中。判斷違反義務的標準應採用形式標準,不問受託人是否實際獲得利益。對於受益人與受託人之間的交易,不宜作為第一項的內容規制,應適用與自我交易等同樣的嚴格規制。第二項的“為第三人利益”應限定在犧牲信託利益為第三人牟利的情形。不能通過信託文件完全排除忠實義務,不公示重要內容獲得受益人的同意不能解除忠實義務。違反忠實義務,是對受託人權限的限制,可適用《澳門信託法》第12條的規定撤銷該行為。 段落標題: 1. 忠實義務規制的具體行為及判斷標準 1.1. 第一項利益衝突的內涵及判斷標準 1.1.1. 利益衝突的具體內涵 1.1.1.1. 受益人與受託人的交易 1.1.1.2. 競(業)合行為 1.1.1.3. 利用基於受託人地位取得的資訊 1.1.1.4. 禁止受託人利用屬於信託的交易機會 1.1.2. 違反利益衝突的判斷標準 1.2. 第二項為受託人或第三人利益的內涵及判斷標準 1.2.1. 為他人獲得利益 1.2.2. 受託人為“自己”的利益 1.2.3. 違反第二項義務的判斷標準 2. 解除忠實義務的具體適用問題 2.1. 信託文件的允許 2.2. 受益人的同意 3. 違反忠實義務的法律效果 3.1. 行為效力 3.2. 損害賠償的具體適用規則 3.3. 利益歸入權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