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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 Author
- 徐勇
- Title
- "郡縣制""封建制"的歷史糾纏與鬥爭 : 以關係疊加爲視角
- Journal Name
- 南國學術
- Pub. Info
- 2020年4月30日, 第10卷第2期, 第313-325頁
- Keyword
- 郡縣官僚制;宗法封建制;歷史糾纏;關係疊加
- Abstract
- 摘要 : 通過有效的國家結構來組織和治理國家,一直都是超大規模國家的治理難題。中國是一個長期延續的超大規模的政治統一體。爲維繫這一政治統一體的延續,歷史上採用了"郡縣官僚制"這一當時最先進的制度,但長期延續的"宗法封建制"卻與之糾纏。作爲正式體制的宗法封建制退出後,它的殘餘形態仍然存續了相當長的時間;即使是在郡縣官僚體制下,也存在自我封建化的問題。因此,在中國歷史上,"郡縣制"與"封建制"不是簡單的替代關係,而是呈現出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歷史糾纏狀態,並且爲尋求解決這種歷史糾纏進行了頑強而長久的鬥爭。造成這一政治現象的支配性因素,是人類相繼產生的血緣關係與地域關係的疊加。當以地域關係爲基礎的國家產生之後,血緣關係仍然以地區的形式延續下來,建立在血緣關係基礎上的封建制得以延續,並且與郡縣官僚制形成歷史糾纏。雖然血緣關係會自然生成政治信任,但利益關係也會淡化血緣關係。由於封建制與建立在地域關係基礎上的中央集權制是不相容的,因而最終被替代。但郡縣制的重要特點是"唯上",衹是行政權力的集裝器,是"制"而不是"政",一旦"政"有誤,"制"衹是配合而不是限制;即如果皇帝決策失誤,甚至推行暴政,郡縣制不僅發揮不了限制性作用,反而會放大決策失誤和暴政。因此,郡縣制衹是解決了超大規模國家的行政聯結,沒有也不可能解決有效的政治聯結問題,因爲那已超出郡縣制本身的功能了。所以,即使在宋元明清時期,郡縣制弊端也沒有太多實質性改變,那種試圖將"封建分權制度"與"郡縣集權制度"嫁接起來的設想是註定難以實現的。衹有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創新了關係模式,實行以政黨爲核心的超大規模國家的政治聯結,纔使得國家治理躍升到新的高度。 段落標題: 1. 兩種制度的歷史糾纏及其相關問題 2. 以地域關係爲基礎的郡縣制總體趨勢 3. 血緣關係延續下的封建制與自我封建化 4. 爲代替舊辨法所進行的頑強而長久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