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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Periodical Index (澳門期刊論文索引)

Author
詹福瑞
Title
從“自然人性”到“人性自然” : 郭象《莊子註》對莊子人性觀的本質修正
Journal Name
南國學術
Pub. Info
2017年1月, 第7卷第1期, 第90-100頁
Keyword
莊子;郭象;自然;人性;修正
Abstract
摘要 : 無論是出於“我註六經”的態度,還是“六經註我”的動機,凡對經典文獻的整理註釋,其結果都是對傳統文獻一次新的闡釋。魏晉時期,郭象整理註釋《莊子》就是顯例。莊子以自然解釋物性和人性,建立起崇尚自然的物性論和人性觀。莊子談物的自然之性、必然之性。正因爲物的自然屬性是一種天然也是必然的存在,所以莊子主張“無以人滅天”,反對人干預自然。莊子所講的人性,是自然人性,是未被倫理化和文明化的自然天性。它沒有知性,沒有慾望,同時也不知有“君子”與“小人”之分,甚至不知與群獸分。莊子認爲,社會要想進入至德之世,就要“安其性命之情”,恢復、保留認得自然天性。郭象注《莊子》,雖然仍以自然分析人性,但是卻做了偷樑換柱式的改造。如果說莊子強調的是自然人性的話,郭象的《莊子注》則把“自然天性”修改爲“人性自然”,從而把莊子所摒棄的儒家道德倫理也納入了人的天性的範疇。郭象對《莊子》的改造,首先是從物性開始的。如果說莊子講物性,論證的是物性差異中的同一性,郭象所強調的卻是物的“性分”,即物的差異性的合於自然性。郭象論證差別的物性合於自然,是爲了論證差異的人性、包括後天環境所造成的差別皆合於自然。先秦道家的生命自然觀,是建立在人的自然性即無慾無求、赤子之心的認識之上的,因此否定人性的社會性,主張要把人從社會中解放出來,回歸到無慾無求無僞的自然人性。而郭象的生命自然觀恰恰相反,它立足於有情有慾乃是人的自然本性的認識基礎之上;在這一認識之上,再來討論如何人從自我與社會的雙重制約中解放出來。這一變化,其實是對莊子自然觀的本質修正。 段落標題: 1. 老、莊的“自然”哲學 2. 莊子論物與人的自然之性 3. 郭象對莊子自然之性本質的改造